【广州刑事律师】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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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地址:广州市第一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阳岗便利店
注:刑事案件在判决前,家属是无法直接会见被拘留的家人,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及时会见被拘留的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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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法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司法机关可以(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法定的“应当”取保候审的情形
这是一种必须批准取保候审的情况,司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取保候审。
三、实践中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
除了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外,以下因素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至关重要:
社会危险性的评估:这是核心中的核心。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
犯罪性质:是否暴力犯罪、恶性犯罪。
悔罪表现:是否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个人情况:是否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庭牵挂(这些能降低逃跑风险)。
前科劣迹:是否是累犯或惯犯。
保证方式:
保证人保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保证人,保证人需要书面承诺监督被取保人并报告情况。
保证金保证: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人民币),具体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结束后保证金会退还。
四、通常难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
有证据显示有逃亡、串供、毁灭证据现实风险的。
申请流程简介
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

华南刑事律师网: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能不能会见?还是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面对家人因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的情况,家属的焦虑与无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了解法律关于会见的规定至关重要。
通常,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会见被拘留在看守所的亲人,但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等方式来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适用解释:该条文明确了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介入案件,而家属无权直接担任辩护人。因此,家属无法直接会见被拘留的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人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适用解释:该条文进一步细化了会见权。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直接会见在押人员,且看守所必须及时安排。而其他辩护人(如家属)则需要经过法院、检察院的许可,这在实践中极为困难,尤其是在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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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分析
核心问题:家属能否直接会见被拘留的家人?
结论:不能。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家属作为“其他辩护人”,需要经过办案机关许可,这在实践中几乎无法实现。
原因分析:
侦查保密需要:侦查阶段是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关键时期,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侦查的行为,法律严格限制了非律师人员的会见。
律师的专业性: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同时也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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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行动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家属无法直接会见被拘留的家人。但家属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为其提供帮助:
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这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步骤。律师可以:
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义务。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争取让其暂时恢复自由。
收集证据:为后续的辩护做准备。
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提出法律意见。
准备必要材料:在委托律师时,需准备好以下材料:
家属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拘留通知书(如有)。
保持冷静,依法维权:避免采取不理智的行为(如试图强行会见、散布不实信息等),这可能会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应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
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后的情况。在后续阶段,家属的会见权可能有所放宽,但仍需遵守相关规定。
总结:在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委托律师是家属能够为其提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帮助。请务必尽快行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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