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条件及流程

2025-12-08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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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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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事案件在判决前,家属是无法直接会见被拘留的家人,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律师可以及时会见被拘留的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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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法定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司法机关可以(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法定的“应当”取保候审的情形

这是一种必须批准取保候审的情况,司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取保候审。

三、实践中争取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

除了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外,以下因素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至关重要:

社会危险性的评估:这是核心中的核心。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

犯罪性质:是否暴力犯罪、恶性犯罪。

悔罪表现:是否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个人情况:是否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家庭牵挂(这些能降低逃跑风险)。

前科劣迹:是否是累犯或惯犯。

保证方式:

保证人保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保证人,保证人需要书面承诺监督被取保人并报告情况。

保证金保证: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人民币),具体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结束后保证金会退还。

四、通常难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

有证据显示有逃亡、串供、毁灭证据现实风险的。

申请流程简介

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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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通俗地说就是“保释”,但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是“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以下情况,办案机关可以考虑是否准予取保候审,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解读:这些刑罚本身比较轻,不属于严重的监禁刑。既然可能判的刑不重,就没有必要一直关押。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解读:这是最常见也最核心的情形。即使涉嫌的罪名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只要办案机关认为嫌疑人没有以下“社会危险性”,就可以取保:

不会实施新的犯罪。

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不会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

不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没有企图自杀或逃跑的危险。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解读:这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于这类特殊群体,只要没有社会危险性,通常都会准予取保。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解读:这是为了防止超期羁押,保障人权。当法定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羁押期限用尽,但案件还需要继续办理时,必须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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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应当”取保候审的情形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要求办案机关必须决定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以”取保候审的第3种情形(即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虽然法条用语是“可以”,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人员,只要没有现实的社会危险性,通常被视为“应当”准予,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申请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

依职权决定: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和上述条件,主动决定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依申请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书面申请取保候审,并需要说明理由。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被准予取保候审,需要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

保证人保证(人保)

需要提出一名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负责监督被取保人遵守规定,并在其违反规定时及时报告。

保证金保证(财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嫌疑人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如果被取保人遵守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会全额退还。

注意: 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方式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使用。

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旦被取保候审,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被保证人罚款,甚至被逮捕收监: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总结要点

核心条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这是贯穿所有情形的主线。

关键因素:罪行轻重、嫌疑人自身情况(健康、是否怀孕等)、是否配合侦查、有无前科等。

重要提示:取保候审不等于案件结束或无罪。它只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诉讼程序仍在继续进行。最终是否判刑,判何种刑罚,仍需由法院审理后判决。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遇到具体案件,强烈建议尽快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由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为您评估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并撰写专业的法律文书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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